根據水利部的統一安排部署,為適應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要求,我中心計劃面向社會招聘水利工程監督檢查崗位人員19人。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特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特別說明:不負責解決北京市戶口。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機械制造、經濟學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45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夠長期連續赴外地出差,深入水利工程建設現場。
4.工作滿5年以上,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5.具有國家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稽察及運行管理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歷。
6.熟悉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有較強的處理問題、組織協調、溝通表達和文字處理能力。
7.堅持原則,廉潔自律,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敬業和奉獻精神。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流程
1.資格審查、簡歷篩選
2019年1月12日前將個人簡歷、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職稱證明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甲一號院水利部建安中心人事處。通過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的應聘人員,請關注報名截止后的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與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和簡歷篩選的應聘人員需要參加我中心統一組織的面試。對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需要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技術職稱證原件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
3.考察
對面試合格人員,由我中心組織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
4.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察情況,經中心黨委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參加我中心組織的體檢。
5.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指標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6.聘用及待遇
擬聘人選在水利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水利部人事司備案后,我中心根據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議。
三、其他事宜
有關中心情況和招聘信息,請直接關注水利部建設管理與質量安全中心網站,或撥打咨詢電話010-63204398/63204074。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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