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法律法規,根據工作需要,經云南省教育廳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2024年紅河學院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博士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分批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博士2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報名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在國外取得博士學位的應聘者,其學位必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
應聘者根據所報崗位要求發送報名材料,其中證件、證書掃描件須以圖片形式JPG或JPEG發送,每張圖片不得超過5M。報名材料打包命名為:“ZP2024+崗位代碼+姓名”發送至招聘聯系人郵箱(詳見附件1)。
(二)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紅河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應聘者個人情況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3.博士學歷證、學位證掃描件。其中,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學歷學位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考核證書掃描件;
6.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撐材料掃描件。
(三)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紅河學院人事處與相關用人單位負責,采用人工審核的方式進行。
(五)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4.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5.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六、資格復審
本次招聘的博士初審合格后免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由紅河學院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和面試同一天進行,具體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和地點將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七、面試
面試由紅河學院組織實施。相關招聘單位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應聘博士的面試工作。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80分(含等額面試情況)。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
八、綜合成績計算
本次招聘的博士免筆試,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前期成果突出者排前。
九、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由紅河學院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結果作為確定聘用的主要依據。
十、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紅河學院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紅河學院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網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二、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工資有關政策規定。
十三、招聘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應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開展公開招聘時,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
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網址:http://hrss.yn.gov.cn/)和紅河學院人事處門戶網站(網址:https://hr.uoh.edu.cn/)面向社會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紅河學院人事處門戶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引發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四)未盡事宜由紅河學院負責解釋。
十五、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3—3694779(人事處);
(二)監督電話:0873—3694846(紀檢監察處);
(三)招聘單位門戶網站:紅河學院人事處門戶網站(網址:https://hr.uoh.edu.cn/)。
附件:1.2024年紅河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
2.紅河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應聘者個人情況表。
紅河學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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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rss.yn.gov.cn/html/2024/4/30/59124.html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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