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人社發〔2017〕51號)和《陜西中醫藥大學招聘工作實施辦法》(陜中大人辦〔2019〕19號)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發展需要,現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專職教師:博士研究生50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8人。(詳見附件)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領導,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質和道德修養,熱愛教育事業;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條件。
8.專職教師招聘以博士研究生為主,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優秀博士/博士后、副教授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要求本碩所學專業相近,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經驗可適當放寬至30周歲(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陜西中醫藥大學網站http://zp.sntcm.edu.cn/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招滿即止;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情況,認真對照職位要求和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本人報考條件的職位,將簡歷和相關材料發送至用人部門招聘郵箱。
(三)資格審查
學校資格審查包括以下材料:第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取得國(境)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相關崗位要求所必備的資格證書、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陜西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審表等相關證明材料,在現場審查時提供相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持學信網開具的學歷學位信息證明或本人畢業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將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考核
1.筆試。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再進入面試環節,不予聘用。按照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同一崗位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由學術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學習工作經歷介紹和科研成績介紹等方式)、職業能力測評(主要采取試講、說課等方式)和綜合素質測評(主要采取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素質測評等方式)等內容組成,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總成績計算。面試結束后,對于不設筆試考核的崗位,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設筆試崗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百分制)=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應聘人員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應聘人員不得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和病史,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體檢合格者,由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招聘結果及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應聘崗位的,學校可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學校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陜西中醫藥大學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提交校長辦公會審定,審定通過人員學校同其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嚴重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中國共產黨黨員身份證明
3.陜西中醫藥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審表
陜西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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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rsc.sntcm.edu.cn/rczp/qpjg/906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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