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敦煌研究院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員,現將報名、考核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崗位條件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工作地點:敦煌市莫高窟),具體崗位條件見《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列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
4.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個別條件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1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郵件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發送至電子郵箱dha-hr@dha.ac.cn(郵件主題標明為“姓名+應聘崗位 ”),由敦煌研究院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人員由敦煌研究院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如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海外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攜帶現就讀院校證明報名(要證明應聘人員的學籍、學歷、所學專業、專業方向及畢業證、學位證預計取得時間)
3.個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
4.學術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論文、獎項、項目、專利等);
5.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的證明;
凡辦理聘用手續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和提供虛假材料、填報虛假信息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時間、地點
時間:3月上旬(具體時間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地點:敦煌研究院蘭州分院二樓會議室(蘭州市城關區南濱河東路522號)
(二)考核內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通過應聘人員自述(PPT)、書面材料審核和現場答辯等方式對應聘人員學術背景和學術成果、科研經歷和科研水平以及適應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標進行量化評判。每位應聘人員考核時間為20分鐘,應聘人員自述(PPT)10分鐘,現場提問答辯10分鐘。
(三)考核量化評分指標
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指標內容包括:學術背景和學術成果占50%、科研經歷和科研水平占15%、適應工作能力占15%、綜合素質占20%。應聘人員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學術背景、學術成果(包括論文、獎項、專利等)、科研項目、工作學習經歷、所應聘崗位的學術研究思路等內容的書面報告一式10份。
五、體檢
體檢由敦煌研究院組織,時間為考核次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執行,在蘭州市內三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敦煌研究院組織。對通過考核和體檢人員的政治素質及德、能、勤、績、廉、學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確定擬聘人員和公示
根據考核、考察及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敦煌研究院網站(http://public.dha.ac.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敦煌研究院審定后,報上級部門備案,由敦煌研究院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并按規定辦理檔案遷轉等相關手續。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閆海濤:0937-8869288;13359392658
華 波:0931-8357201;15109317061
監督電話:0937-8869300
附件:
附件1: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開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列表.xlsx
敦煌研究院
2021年2月18日
原文出處:
http://public.dha.ac.cn/content.aspx?id=045364706449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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