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托單位介紹
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簡稱廣州海洋實驗室)是2018年11月由省政府授牌而成立的省級科研事業單位。啟動建設期,實驗室以中科院南海生態環境創新研究院、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為主要依托單位,協同粵港澳大灣區海洋優勢科技力量進行共建。實驗室以“立足灣區、深耕南海、跨越深藍”為使命定位,圍繞“南海海洋國土安全與戰略資源開發”國家重大需求,著力解決島礁可持續發育、資源可持續利用、生態可持續發展等關鍵科技難題。未來,廣州海洋實驗室將圍繞海洋安全、深海觀探測裝備技術與資源開發等國家重大需求,協同國內外海洋優勢科技創新力量開展集智攻關,推動重大科研成果的產出,支撐“海洋強國”建設、服務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實驗室集聚25個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團隊,近3年,自主引培國家優青級青年人才6名。近5年,已獲批主持各級科研項目超200項,包含基金委重大項目1項、基金委重大航次項目1項、科技部重點研發計劃7項;布局啟動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1項。
二、項目介紹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海外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工作,自主選擇研究方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干,為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三、申報人條件及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海洋能源與資源、海洋地質演變與地質災害防治、海洋環境與全球變化、海洋生物與生態、海洋技術與海工裝備、智慧海洋與綜合利用等;
5.在取得博士學位后至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報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
8.該項目執行國家自然基金委關于國家科技人才計劃統籌銜接的要求。同層次國家科技人才計劃只能承擔一項,不能逆層次申請。
9.具體申報條件與要求,以國家自然基金委正式通知為準。
四、支持措施
1.科研經費:最高可達1500萬元(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最高300萬元、廣州海洋實驗室科研啟動經費1200萬元)。
2.安家補貼:最高可達475萬元(含國家及地方政府人才補貼約275萬元、廣州海洋實驗室安家補貼200萬元)。
3.薪酬福利:110萬元年薪,法定福利待遇和食、住、行等生活補貼。
4.享受特聘研究員待遇,并優先推薦參加實驗室正高級職稱自主評審。
5.團隊建設:可根據團隊建設需要自主招聘優秀科研骨干、博士后等、可與省內各高校聯合培養碩博研究生。
6.科研保障:提供足夠的辦公、實驗用房。
五、申請方式
申請人請將個人簡歷發送至廣州海洋實驗室人力資源部郵箱hr@gmlab.ac.cn(同步抄送cczhang805@gmlab.ac.cn),郵件主題請標注為“海外優青申請+姓名”。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人力資源部將第一時間聯系并討論申報材料等相關事宜。
六、聯系方式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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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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