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院簡介
為把深圳建設成為輻射全球、在粵港澳大灣區有廣泛影響力和聚集能力的金融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正式批準成立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金融研究院”)。金融研究院是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牽頭組建并主管的二類事業單位,以“構建一流灣區智庫,打造最佳金融平臺”為目標,為深圳金融開放與創新提供全方位的智力支持、技術支持、監管支持和人才支持。
金融研究院的主要職能為:依法接受委托承擔地方重大金融基礎設施的運營維護工作;開展金融理論、政策和實踐研究工作;開展金融人才引進培育、金融業務知識培訓、金融從業教育等服務工作;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和金融風險宣傳教育工作;受委托承辦金融招商引資、金融論壇組織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市區地方金融控股平臺有關支持服務工作;承辦金融監管部門、市區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等。
二、招聘崗位說明
申請人可從以下題目中選擇課題進行申報:
1.重大社會事件與金融穩定關系研究
選題建議:新冠肺炎等重大社會事件對金融穩定帶來顯著影響。本課題擬采用歷史和全球視角,對重大社會事件引發金融動蕩的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并提煉歸納理論框架,針對金融監管和金融行業如何對此類重大社會事件做好應對并提供宏觀層面應對災難管理風險的創新工具提出建議。
專業要求:金融學、社會學相關專業,有海外留學和歷史研究經驗優先。
2.我國跨境資本流動與金融風險防范問題研究
選題建議:我國跨境資本流動規模不斷上升,為防范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本課題擬深入研究境外經濟金融風險對我國資本市場的外溢影響,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分析跨境資本流動特征和趨勢,提出政策建議。
專業要求:經濟學、金融學等專業,具備較強的金融思維、邏輯能力和數據處理能力。
3.金融科技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研究
選題建議:金融科技是科技賦能下的金融業態創新。而金融以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創新為使命和依歸。為更好發揮金融科技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潛力,同時防范其潛在風險,本研究擬從典型案例出發,對全球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前沿進展和金融需求進行比較,剖析金融科技發展對實體經濟起到的支持作用。就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金融科技特征進行描述和展望,并就發展金融科技的關鍵技術、關鍵機制和路徑給出建議。
專業要求:計算機科學、創業學和金融學等相關專業
4.金融科技倫理研究
選題建議:金融科技的蓬勃發展給普惠金融等諸多金融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新的希望和工具。與此同時,金融科技的引入帶來了新的倫理困境,諸如大數據殺熟、數據濫用、隱私保護、人工智能算法的透明性和可解釋性、流程自動化帶來的決策責任分散等。本課題擬基于金融科技的發展實際,并以實驗的方式挖掘可能的倫理困境,結合國內外相關領域的倫理研究進展和規制方法進行深入剖析,對金融科技健康發展的倫理規制框架提出建議。
專業要求:計算機科學、金融學和倫理學相關專業
5.金融業統計與增加值跨區域分配機制研究
選題建議:深圳是全國三大金融中心城市之一。針對深圳金融統計數據進行梳理,發現深圳金融業存在稅收占比和增加值占比不匹配的問題,以及新興金融行業如何納入金融業統計口徑的問題。本課題擬對金融業增加值和稅收貢獻的統計機制進行深入挖掘,并對新興金融行業的貢獻統計問題進行研究。
專業要求:統計學、金融學等相關專業
6.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關系研究
選題建議:深圳金融業以資本市場為核心,資本市場對打造創新型經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2020年3月1日起《證券法》正式生效,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將根據證券品種、行業特點、公司規模等因素設立不同的市場層次,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區域性股權市場也為非公開發行證券的發行、轉讓提供場所和設施,也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本課題擬研究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與區域創新體系和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之間的關系,立足深圳實際,提出優化提升建議。
專業要求:創業學、金融學和法學等相關專業
7.深圳新興金融行業黨建工作研究
選題建議:為進一步發揮金融業在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強化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針對當前深圳新興金融行業黨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認識難到位、底數難摸清、體制難理順、隊伍難穩定和黨組織難覆蓋等問題。本課題擬對深圳市新興金融行業黨建領域進行系統梳理,對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相互之間的促進效應進行理論和案例分析,并提出加強深圳市新興金融行業黨建的策略建議。
專業要求:黨史、馬克思主義、金融學等相關專業
8.先行示范區和地方金融立法研究
選題建議:結合深圳市經濟特區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定位,開展特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處非條例、特區綠色金融立法工作研究,為相關立法工作提供政策選擇和立法思路。主要涉及以下研究內容:1)深圳地方金融監督條例研究;2)深圳特區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研究;3)綠色金融地方法規的研究;預期將形成系列有影響力的文章、政策內參建議等。
專業要求:金融法、行政法及經濟法等相關專業
三、申請要求
(一)申請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無任何不良記錄;
2.已獲得博士學位(不超過3年),或即將獲得博士學位,年齡在35周歲以下;
3.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已在相應方向上取得一定的學術成果,具備復合專業背景的優先;
4.具備全脫產在本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條件;
5.同等條件下,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申請材料
1.《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博士后申請表》(附件1);
2.擬選課題的研究計劃書(每個課題的計劃書不超過5000字,每人選報一個課題);
3.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博士學位證書掃描件;國外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還需提交由中國教育部出具的博士學位認證掃描件;2020年應屆畢業博士生可提供學生證掃描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于畢業后補交;
4.博士學位論文詳細摘要及目錄、兩篇學術代表作;
5.兩位相關學科博士生導師推薦意見(附件2: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專家推薦信);
6.身份證明掃描件。
(三)提交要求
請于2020年5月31日前按以下要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報名郵箱(zhangjun@shenzhen.net.cn):
1.報名郵件主題:“XX大學/單位-XXX(姓名)報名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2020級博士后 ”;
2.請將申請材料置于一個文件夾中,按照前述申請材料順序編號,并將文件夾以“XXX(姓名) ”壓縮文件形式作為電子郵件附件提交;
(四)材料審核
本站按照“公開招收、擇優錄取”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具體安排將通過郵箱、電話或短信通知。
四、在站待遇
1.研究院將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條件,并配備完善的辦公設備;
2.基本薪酬:稅前年薪35-40萬元(含深圳市免稅補貼18萬元/年);
3.符合深圳市后備級人才條件的可以獲得購房補貼(高層次人才政策可提供高達160萬元的住房補貼,福田區配套50%,分5年等量發放);
4.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的,可獲得深圳市政府按規定給予的30萬元(免稅)科研資助(分3年等量發放);
5.根據深圳市有關博士后的戶口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戶,配偶及子女隨遷;
6.博士后出站后,根據本人意愿和研究院需要,優先接納本站博士后人員為單位正式員工,并連續計算其在本單位的工齡。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老師、呂老師
聯系電話:0755-82552210
電子郵件:zhangjun@shenzhen.net.cn
聯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1006號國際創新中心B座12層。
郵編:518000
深圳市金融穩定發展研究院
2020年3月23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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