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是農業部直屬的科技事業單位。1978年全國科學大會后,國務院主要領導圈閱同意農業部成立“中國農業工程研究設計院”,這是當時我國唯一以農業工程命名的科技事業單位。1992年,更名為“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對外仍保留“中國農業工程研究設計院”名稱。我院主要承擔:農業規劃,農業發展與投資政策研究,農業資源監測,農村能源與環保、農產品加工、設施農業、農業生物質利用等農業工程技術研發、試驗示范、推廣培訓以及農業建設標準與定額研究等公益性工作。具體有:
(一)承擔由農業部組織的全國性農業綜合規劃、農業產業發展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的研究與編制工作;承擔地方政府部門委托的區域農業綜合規劃、農業產業發展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的研究與編制等工作。
(二)承擔農業產業發展戰略、農業投資政策、農業投資機制和現代農業產業發展模式等研究;承擔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前期研究等工作。
(三)承擔農業部遙感應用中心具體管理職能,利用遙感技術開展全國農業資源調查、農作物監測、農業災害監測與評價等,并定期向農業部提供有關監測信息;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國各農業遙感分中心、地面樣方縣的調查監測和數據的匯總、分析等工作。
(四)承擔“農業部生物質工程中心”管理職能,負責研究提出農業生物質產業規劃,開展農業生物質利用工程技術的研究開發、成果中試轉化與試驗示范等工作。
(五)開展農村能源與環保、農產品加工、設施農業等農業工程領域的戰略研究,行業規劃,技術研發、中試轉化與試驗示范等工作。
(六)開展種子加工、貯藏等設施設備的研究開發、試驗選型、標準化研究、引進消化吸收等工作。
(七)開展農業工程技術推廣、技術培訓、技術服務、技術交流和農業工程信息服務等工作。
(八)組織開展農田基礎設施工程、種養業生產裝備與設施工程、農產品產地加工儲藏工程、農產品流通工程、農產品生產環境保護工程、現代農業公共服務裝備與設施工程等農業工程領域的集成技術與模式研究和農業工程建設模式與方法研究;承擔農業工程技術標準和農業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研究與制訂等工作。
(九)受科技教育司委托,承擔“農業部農業廢棄物能源化利用重點實驗室”、“農業部農業設施結構工程重點實驗室”的運行與管理工作。
一、招生計劃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我院培養、吸引和使用農業工程科技高層次人才的重要平臺。2014年,共有19名博士后合作導師計劃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24名,具體招生計劃、合作導師簡介和研究課題到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網站招生公告查詢(網站地址:www.caae.com.cn)。
二、招生要求
申請來我院從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在國內外獲得博士學位,尚未分配工作或己經工作并經單位批準同意脫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三)具有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相關專業背景、科研經歷,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精神和研究能力;
(四)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
三.申報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暫未拿到證書者可請學位授予部門出具決定授予學位的書面證明或其已通過論文答辯的決議書復印件,獲得學位證書后須及時補交證書復印件),博士學位論文,發表的主要論文目錄,有代表性的2篇學術論文復印件或著作1本;
(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護照復印件、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證書的復印件(回國留學人員出國前已注銷國內戶口的,需出具戶口注銷證明,一般由注銷地戶口登記機關出具);
(三)個人簡歷;
(四)凡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的畢業生或在職人員,須提交原工作單位或有關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同意本人脫產做博士后的意見,并同時注明對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見);
(五)博士后申請表一份;
(六)本學科領域兩位專家推薦信(由學科領域的具有正高級技術職務的專家填寫,其中一位應是申請人的博士導師;對于留學人員,一般應由一位國外導師或科研項目負責人作為推薦人);
四、審批程序
(一)博士后申請人員將相關材料于6月20日前寄送到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人事處,博士后申請表、個人簡歷的電子版發送到合作導師和人事處郵箱中;
(二)結合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三)申請人員提交研究課題的工作方案,我院組成專家組對申請人員的素質、科研能力、學術水平進行考核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通過面試人員,于8月辦理進站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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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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