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恒生大學等香港
三所高等學校在內地招收自費生
試 點 工 作 的 通 知
教學廳函〔2019〕7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考試院(招辦):
2018年,經我部批準,香港恒生管理學院、東華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等香港三所高校在內地有關省份順利開展了招生工作。香港恒生管理學院于2019年10月30日獲準更名為香港恒生大學。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我部同意上述香港三所高等學校201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陜西開展招收自費生試點工作。相關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特區有關高等學校在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自費生的通知》(教學廳〔2011〕4號)執行。其中,香港恒生大學、東華學院、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的招生計劃數分別為150人、50人、50人。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28日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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