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獲悉,在北京市政府積極組織開展調研的基礎上,公安部近日推出支持北京創新發展的2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國人簽證、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并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公安部在出臺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出入境政策措施后,落實人才強國戰略、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深入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發布
新政服務4類外籍人才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針對北京創新發展中對外籍高層次人才、留學歸國創業外籍華人、外籍青年學生和創業團隊外籍成員四大類外籍人才的迫切需求,著重解決制約吸引和聚集各類外籍人才的政策瓶頸,并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公安部在中關村設立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窗口,并縮短審批期限;對中關村市場化外籍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實施積分評估制度;對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在中關村長期創業的外籍華人提供申請永久居留的便捷通道;允許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在中關村短期實習;允許在京高校外國留學生在中關村進行兼職創業等。
在支持北京創新發展的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中,還包括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出入境政策措施的相關內容,如允許工資收入和納稅達到規定標準的外籍人員申請永久居留;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暢通從就業居留向永久居留資格的轉換機制;允許外國留學生在我國高等院校畢業后進行創新創業活動;允許外籍和港澳高層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等。這些政策措施將為北京創新發展提供更加優良便捷的出入境軟環境。
據悉,此次出臺的出入境政策措施是落實人才強國戰略、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推動出入境改革的又一項重要舉措,對于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市場化人才評價機制、便利海外高層次人才出入境、激發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熱情、服務外籍青年學生創業等具有重要意義。將極大促進北京特別是中關村吸引聚集更多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對北京聚集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將發揮重要作用,為我國科技創新提供源源不斷的內生動力。
亮點
中關村外籍高層次人才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中關村管委會推薦,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資格。公安部在中關村設立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窗口,負責受理、審核永久居留申請,提供咨詢服務。對申請永久居留的中關村外籍高層次人才,加快審批進程,自受理后5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現行規定是180日)。
中關村創業外籍華人可申不超5年居留許可
給予中關村創新創業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突破性的便利,有助于吸引和推動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工作類居留許可在中關村企業工作的外籍華人,持工作類居留許可在中關村企業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的外籍華人,提交本人曾經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戶籍、身份證等可證實曾經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材料(或提交北京市僑務辦公室出具的外籍華人證明函件),可以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在中關村創新創業的外籍華人(不受60周歲年齡限制),提交本人曾經擁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戶籍、身份證等可證實曾經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材料(或提交北京市僑務辦公室出具的外籍華人證明函件),可憑工作許可和聘雇單位的擔保函件,申請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未辦理工作許可的,也可憑中關村管委會或中關村分園管委會出具的在中關村創業的證明函件,本人的創業計劃或創辦企業證明,申請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
允許在京高校外國留學生在中關村兼職創業
在京高校外國學生有在中關村兼職創業需求的,提交中關村管委會或分園管委會出具的創業意向證明,所在高校留學生管理部門同意并出具推薦函后,可以申請在學習類居留許可上加注“創業”,在中關村實施兼職創業活動。
具有在北京創新創業意愿,并在我國高等院校畢業的外國留學生,憑高等院校畢業證書,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創新創業相關證明等材料,可以申請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注“創業”)。在京創新創業期間,被有關單位聘雇的,應當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
首次實現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來京定居
港澳居民特殊人才是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最為寶貴的資源和重要力量。此次經公安部授權,突破以往的政策規定,首次實現了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屬來京定居并落戶。經北京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可憑人才認定證明及其他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辦理手續。此外,港澳居民特殊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隨同辦理,旨在解決港澳居民特殊人才的后顧之憂。
意義
政策放寬
此次的新政策措施建立了由市場主導、透明簡潔的就業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渠道,放寬在京就業外國人辦理居留許可時限。
根據實際需求,取消在京就業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對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的限制,放寬居住時限要求。對在北京已連續工作滿4年,且4年內每年在中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于6個月;連續4年工資性年收入(稅前)50萬元人民幣以上;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外國人,經現工作單位推薦,可以申請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
新政立足為在京全心創業發展的外國人提供更好的服務,如已連續兩次申請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以申請有效期不超過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程序簡化
另外,此次的新政策措施大幅縮短中關村外籍高層次人申請永久居留的審批時限,為就業類外國人辦理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相關委辦局制定細化標準和辦理流程。同時,對申請永久居留的中關村外籍高層次人才,審批期限由180日縮短為50個工作日。
已辦理并持有人社、外專部門簽發的工作許可證明來京工作,來不及辦理就業手續的外國人,可以直接憑工作許可證明以及雇用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入境后申請有效期1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也可以向首都機場口岸簽證機關申請工作簽證,入境后按規定辦理相應期限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服務提升
此次新政也提升了相關部門的服務水平。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在海淀區雙榆樹北里甲22號院設立了公安部中關村外國人永久居留服務大廳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關村外國人服務大廳,負責為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就業和創新創業的外國人,受理、審核涉及有關出入境政策措施的永久居留、居留許可和簽證的申請,發放證件,提供咨詢服務。該服務大廳將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對外辦公。
全市其他符合此次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外國人可在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2號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和首都機場口岸出入境辦證室辦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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