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玉磨石”,首先重在“引”,不僅是“引進”,也是“引導”。用人單位要有引導高層次人才發揮作用的主動意識。人才請進來就任其自由發展,那既是不負責任,也是對人才的浪費。用人單位在人才簽約階段,就可根據單位和項目的實際,與高層次人才達成對本地人才理論和技術進行培養的協議,涉及具體的培養方式、時間和內容。簽約后,用人單位要主動根據協議進行項目跟蹤,推進引進來的高層次人才與本地人才之間理念的碰撞、思想的交融、技能的學習。其次,“石頭”要“打磨”必須要有一個好的載體。用人單位需以項目為紐帶,主動打造一個集成果與才智為一體的合作體系。將高層次人才對本地人才的技術指導、經驗交流融匯于項目運行之中,這樣既有利于開拓本地區人才的眼界和思路,培養他們的實踐能力,也能在人才交流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與科技創新。(作者單位:江蘇省漣水縣委組織部)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聲明提示:凡本網注明“來源:XXX”的文/圖等稿件,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及方便產業探討之目的,并不意味著本站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文章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