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引進的創新人才、創業人才每人給予40萬元的經費支持,對柔性引進人才每人給予30萬元經費支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社廳近日出臺的《新疆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實施細則》,為進一步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提高引進人才工作的規范性,制定了明確的扶持政策與相關制度。
引進人才分全職引進的創新人才、創業人才和柔性引進人才。柔性引進人才是指在不改變與原單位人事關系的前提下,實際為新疆用人單位使用、承擔工作任務的新疆以外(海外)高層次人才及其科研團隊。這個細則規定,對引進的人才給予相應經費保障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為引進人才提供配套經費支持,額度不得低于新疆支持經費標準,可將年薪福利、人才培養、安家補助、廠房租賃和用人單位提供的科研經費、儀器設備等計算在內。政府提供的經費有別于科研經費和創新基金,主要用于改善引進人才及其團隊在新疆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除此之外,對于引進人才,新疆還將給予醫療、住房、配偶和子女落戶等政策支持和保障。(記者王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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