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幅減少會評,加大盲評的數量和范圍,這對人才的選拔和評價很重要。
2、取消主觀評價,如鑒定、推薦信等,一律代表性成果客觀評價,如應用成果就考察應用效果、專利實施情況,對基礎研究就看代表論文的影響和重要國內外會議的角色。這對成果的評價很重要。
3、對學術機構包括重點實驗室、學科、專業等的評估評價,主要是對“三個面向”的貢獻和能力,即面向世界學術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地方經濟主戰場,后兩個面向最近越感緊迫。
4、逐漸減少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加大同行專家提名,但提名人要對學術和學風負連帶責任。
持續數月,至今仍未結束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給人類帶來巨大的公共安全威脅的同時,也給相關領域和行業帶來了很多思考和啟示,在科研領域尤其如此。比如在我看來,這次疫情對于我國科技評價體制改革將會產生巨大的影響。
早在疫情暴發之前,在科教領域持續多年并飽受詬病的“四唯”“五唯”現象,已經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各高校和科研機構也都在進行相關反思與改革。而在疫情期間對于科研成果實際功用的重視,則將大大加速這一改革的進程。當前我國科研評價的難點是在人情社會下如何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體系,主要是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成果的真實性該由誰來保證和負責;二是成果的價值和水平該由誰來評價才更合理。
如果簡單歸類的話,當前科研領域的評價可以分為三類,即對人的評價、對成果的評價,以及對機構(如重點實驗室、學科、專業等)的評價。在我看來,在對人的評價方面,一定要大幅度地減少會評,增加盲評的比例。事實上,目前很多國家層面的人才評價制度,已經在加大盲評比例方面進行了嘗試,但盲評的準確性有賴于一個相對大的樣本量,量越大,越能保證其公平性,因此也要加大盲評的數量和范圍,一般盲評要十人以上的同行函評有效性才會高。
在對成果的評價方面,要盡量減少主觀評價,如鑒定/評價會議、函評等。這些方式本質上都屬于熟人體制,而這種在人情社會下的科技評價,本身就帶有強烈的導向作用。應該說,受此次新冠疫情的沖擊,目前國內對科研成果的主觀性評價已經在減少,未來也應大大增加對科研人員代表性成果的客觀評價。其中的關鍵因素,就在于科研成果是否真的解決了實際應用問題,特別是相關專利的有效轉讓與實施情況,這是需要重點考量的。
從這個角度說,我們的科研評價重點也應該從“量”的評價轉為“質”的評價。
當然,對于基礎研究而言,單純地考察其應用性并不現實,論文依然是衡量相關成果的重要參考,但更具參考價值的是科研人員的代表性論文,以及在國內外重要同行學術會議上的角色。這方面的表現也更能代表相關成果科研價值的“上限”,而非單純論文數量上的堆積。
不論是對人的評價還是對科研成果的評價,除了剛剛提到的要減少主觀性評價外,還應大幅度減少個人申報和申請,單位推薦也要減少,并逐步增加同行專家的推薦。但與此同時,提名人對申請人的人品和工作要有相當的了解,甚至實地考察過沒有,要對候選人的學術和學風負連帶責任,甚至要被一起公示,只要簽名推薦就要承擔責任。也只有如此,才可能減少某些推薦環節的人情因素,保證推薦行為的公正與客觀。
至于對科研機構的評價,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三個面向”是我們的重要指導思想,尤其是后面“兩個面向”即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地方經濟主戰場,最近我感到越來越迫切了。除此之外,此次新冠疫情給我們的一個重要的啟示也在于,我們的科研(當然也包括科研機構)布局和方向,也要面向國家重大突發事件的科研攻關力量的快速匯聚和組織攻關能力的有效提升。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們對于科研機構的評價,除了考察其科研產出之外,還要考慮該機構的科研績效評價,即所謂“投入產出比”的問題。當前,國內不同區域和機構之間的資源分配差距還是比較大的。在此背景下,對于所有機構都采取相同的評價標準,顯然不盡合理。比如,某些西部高校總體的科研投入很難與東部地區相提并論,如果不考慮績效,僅僅以科研產出數量考量,這些高校顯然難以與東部同行相提并論,但如果將“投入產出”的問題考慮進去,結果將大大不同。
總之,通過此次疫情考驗,未來我們的科研評價機制,需要進一步減少“人”的因素的干擾,并通過對科研質量的強調,形成正向引導,鼓勵科研人員做更多“實在”的科研,或頂天,或立地,做真科研、真學問、真貢獻,為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中國工程院院士、四川大學校長,本報記者陳彬采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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