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簡政放權為重點,著力推進機關職能轉變。準確把握“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大意義,堅持政事分開、管辦評分離原則,理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學校、機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把該放的權放掉,該管的事管好,下大力氣做到“三個推進”。推進向地方和高校放權。按照政事分開、管辦評督分離原則,堅決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取消或下放不必要的認定、備案等職責,減少微觀管理、過程管理,集中做好政策制定、宏觀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監管工作。著力推進政府機關職能轉變,減少行政審批,部分職能取消、下放或向直屬單位和社會組織轉移。研究界定機關職責權限,機關司局不再組織項目評審等具體事務。根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原則,合理確定不同類別事業單位職能定位,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推進直屬單位和相關社會組織有序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在研究、認證、評估、推廣等專業性支持服務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著力推進機關內部職能整合。研究制定教育部職能轉變實施方案和機構編制管理辦法,解決政事不分、職責交叉,以及管得過多過細與抓大事、管宏觀不夠等問題,加強治理能力建設,提高行政效能;嚴格機構編制管理,合理配置機構、編制、職數資源,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二、以增強領導科學發展能力為核心,著力加強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是關鍵。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堅持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的標準選好配齊領導班子,不斷提高領導班子辦學治校和推進改革的能力,努力實現“四個進一步”。進一步提升領導班子建設水平。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領導班子建設的首位,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完善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機制,切實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水平。研究制定關于加強直屬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的指導性意見。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調整配備機制。堅持和完善公開選拔大學校長和總會計師制度,充分發揮高校黨委在高校班子副職提名考察中的作用,完善高校領導干部任期制,完善高校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制度,實現干部“能上能下”,堅持領導干部的職業素養和敬業精神,推進大學校長職業化,引導高校領導干部的主要精力投入學校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能力建設。研究制定高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理論學習和教育培訓規劃,完善和落實高校領導干部培訓制度,加大高校與地方黨政部門干部雙向交流力度,推進干部校際交流、紀委書記同城交流,推進校內黨政之間輪崗交流和班子內部分工調整。加強高校后備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直屬單位干部隊伍建設。全面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堅持領導班子中心學習組制度,推進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領導班子建設,堅持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
三、以深化干部選任制度改革為重點,著力統籌四支干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強化正確的用人導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干部選任機制,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拔出來,著力深化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改革。進一步破解干部選任制度改革的難點,強化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多種選拔任用方式并舉,合理確定競爭性選拔的范圍、規模,進一步改進完善干部選任機制,探索多樣有效的選拔方式。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的責任,加強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的綜合研判,真正做到“不唯分、不唯票”。堅持用好各年齡段干部與選拔年輕干部相結合,切實加大年輕干部選拔培養力度。深化培養鍛煉機制改革,打破輪崗交流壁壘,出臺干部交流辦法,明確干部交流的硬杠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鼓勵和支持司局之間、直屬單位之間,以及司局、直屬單位與地方之間干部交流任職和掛職,堅持把選派干部駐外工作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重要途徑。深入實施機關干部能力提升計劃,深化考核評價機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直屬機關工作實際的考核辦法,修改年度考核測評指標,為每位領導干部建立平時考核檔案。用好考核結果,樹立正確的實績導向。深化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從嚴管理干部。探索監督關口前移的有效方法,運用好誡勉談話和組織調整等手段。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加強“一把手”監督。加強對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干部選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探索建立機關司局重大事項決策規則和程序。加強借調人員管理,控制借調人員規模。
四、以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為契機,著力推進直屬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堅持以進一步擴大和落實學校自主權,充分激發直屬事業單位活力為目標,統籌謀劃,穩步實施。深化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關鍵是按照提高質量、內涵發展的要求建立規范科學、充滿活力、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人事制度。全面落實學校人事管理自主權,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和自我約束機制。研究出臺關于深化直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重點是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類評價制度;創新教學科研組織模式,促進學科交叉融合和協同創新;完善公開招聘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積極探索逐步完善人員退出機制;健全激勵保障機制,探索協議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推進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構建國家層面教育公共服務支撐體系為目標,在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深化直屬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創新機構編制管理辦法,改革崗位管理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推行職員制,規范收入分配管理,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配合政府職能轉變,更多地發揮直屬單位的作用。
五、以實施重大人才計劃為重點,著力推進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人才是第一資源,是國家發展的戰略資源。要敢為事業用人才,著力破解人才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體制性障礙,健全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人才支持體系和引才聚才體制機制。創新完善人才計劃體系,以“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為龍頭,做好各類人才計劃項目統籌實施工作,支持以長江計劃特聘教授等領銜組建創新團隊,進一步形成與“人才”、“萬人計劃”銜接配套的人才計劃體系;進一步強化政策導向,真正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向人文社科領域傾斜,支持優秀青年骨干人才發展;加大海外引才力度。加快人才政策創新,研究制定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意見,充分發揮高校主體作用;積極探索設立高校人才特區,積極推動協同創新,使高校成為集聚人才的戰略高地。加強人才引進管理和服務,改革人才評審機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高校人才引進工作,規范招才引才和兼職兼薪行為,加強聘用合同管理,全面做好引進人才服務和支撐工作。
新的形勢任務賦予黨的建設和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新的重要使命。我們必須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統領,以創新的思路、有力的舉措、務實的作風,凝心聚力、迎難而上,扎實推進教育系統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綜合改革,為全面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原標題:王立英:為深化教育改革提供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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