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6月22日電 (李韻涵 張瑩)22日,江西南昌對外發布的《關于支持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南昌“人才10條”)提出,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江西南昌,最高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5萬元。
南昌“人才10條”提出,凡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昌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萬元,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一級)3萬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二級)2萬元,全日制大專及高級工(三級)1萬元的標準給予每人一次性就業、安家、租房等生活補貼。
此外,凡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創辦企業,除享受落戶獎勵和生活補貼外,還可按要求申請30萬元至600萬元不等的創業融資扶持。
“真心希望更多的年輕人落戶南昌,早日成為‘新南昌人’。”南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鎮發表示,為做大城市人口規模和人才總量,凡大學畢業生(含駐昌院校在校大學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含集體戶口)的,一次性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
在人才住房問題上,南昌“人才10條”提出,凡在昌創業就業并繳納社保滿2年的人才,不受年齡和戶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轄區內包括限購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凡在昌創業且穩定經營2年以上或在民營企業就業并繳納社保滿2年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含高級技師),在昌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購房補貼。同時,支持縣區(開發區)在人才集中區域建設租賃型人才公寓,面向“重點產業、重點企業、重點人才”建設產權型人才住房。
為給人才提供優質就業崗位、搭建發展平臺舞臺,該市對企業提供就業崗位并成功錄用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的,將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師)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專(高級工)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提供就業崗位補貼。
據了解,南昌“人才10條”所指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范圍為,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周歲以下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大專歷屆畢業生,以及高級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級工(三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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