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引進杭州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海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進一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和創新驅動戰略,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和創業創新型城市建設,根據市委、市政府《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計劃實施意見》精神,現就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計劃(以下簡稱“521”計劃)第五批人選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521”計劃主要內容
從2010年開始,用5年時間,面向全球引進20個以上海外優秀創業創新團隊,100名以上帶著重大項目、帶領關鍵技術、帶動新興學科的海外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
二、遴選類別
人選分創新人才、創業人才兩類。創新人才是指在我市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的海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創業人才是指來我市創(領)辦高新技術企業的海外高層次人才。
三、申報條件
申報人選原則上應在海外取得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具體申報條件為:
(一)創新人才
1.申報人選須為華裔,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
2.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從事重大項目、關鍵技術或新興學科的研究工作,并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職務的高級專家學者;或在世界500強企業、國際知名企業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
3.具備較高的科技創新能力,研發水平、成果為同行公認,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
4.應在2012年3月1日以后來杭工作(服務),且在2015年4月30日前簽訂工作(意向)合同,辦妥相關引進手續或承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半年內到崗工作。引進后應在我市連續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時間不少于9個月。創新類人才申報單位不應為外資企業。
(二)創業人才
1.申報人選須為華裔,一般應在海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回國時間不超過6年,企業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0年3月1日以后在我市創(領)辦科技型企業,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注冊資金實際到位不低于50%。
2.有海外創業創新工作經驗或曾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過中高層管理職位,熟悉相關領域國際運作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或掌握核心技術。其技術成果為國內先進或能夠填補國內空白,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要求有較好市場前景并能實現產業化。
4.申報人為所在企業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申報人自有資金(含技術入股)或跟進的風險投資占創業投資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業的實際資金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對業績突出的緊缺特需人才,可以在年齡、學歷、職務、職稱等4條件中的1項破格,申報時需說明理由。遴選工作將優先支持各區、縣(市)或用人單位提供相應配套支持政策的引進人才和我市大企業、大項目、大平臺的引進人才。
四、申報和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市財政局組織實施。
1.申報。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符合申報條件的人選或團隊,可登錄杭州海外人才網(www.hzzjlx.com),按要求在線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申報材料,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待接到申報信息審核通過通知后向所在區、縣(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門遞交紙質材料。
2.推薦。由申報單位所在地組織部門牽頭,區、縣(市)人力社保局或市直主管部門嚴格對照申報條件,審核轄區內申報人選或團隊的申報材料,填寫審核意見并推薦參加評審。審核時間為2015年5月4日~5月8日。
3.評審。由遴選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或團隊進行評審,并對擬入選創業人才所在企業進行實地走訪。
4.公示。對評審后提出的建議人選或團隊名單,以適當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5.審批。公示后無異議的,報市委、市政府審批確定最終入選名單。
五、支持政策和相關待遇
入選“521”計劃的人才,根據有關規定享受資助資金、人才住房、安家補助、醫療保健、社會保險、配偶安置、子女就學和永久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等相關政策待遇;優先推薦國家“人才”和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已入選國家“人才”和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人選的,直接納入“521”計劃人選管理,并享受中央和省委有關文件確定的政策和待遇。
聯系電話:(0571)88389576
聯系人:賈路加
網站:www.hzzjlx.com
E-mail: hzhwrcw@vip.163.com
中共杭州市委組織部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1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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