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鄧華寧、王賓)3年時間冒充多個專家身份賣各類“神藥”和保健品,近日劉洪斌“虛假醫療廣告”事件引發媒體關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此表示,虛假廣告“表演者”劉洪斌不具有中醫醫師資格,冒用“中醫藥專家”名義,有關部門已經按相關管理規定采取了措施,下一步將嚴格規范各地中醫醫療廣告的審批和監督。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表示,高度關注此次媒體曝光的“專家劉洪斌”事件,虛假醫藥廣告事件中的劉洪斌不具有中醫醫師資格,未在中醫醫療機構任職,也不是所宣稱的“苗醫傳人”,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中也不存在廣告中提到的“中華中醫協會”。劉洪斌相關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劉洪斌目前代言的廣告雖不涉及醫療活動,但其冒用“中醫藥專家”等名義,對中醫藥聲譽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記者采訪獲悉,劉洪斌2014年-2017年活躍在地方衛視的多個種類的養生節目中,先后推銷苗仙咳喘方、唐通5.0、天山雪蓮、藥王風痛方、苗祖定喘方、苗家活骨方、老院長祛斑方、蒙藥心腦方、祝眠晚餐9種藥品和保健品。她還輪番扮演祖傳苗醫傳人、北大專家、養生保健專家、御醫世家傳人兼風濕病專家、祖傳老中醫、蒙醫第五代傳人,期間在一檔節目里還一度換名為劉洪賓。
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主管部門按照廣告以及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要求已經采取了相關措施。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按照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有關分工和要求,并依據今年7月1日即將施行的中醫藥法的相關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問題的查處工作,同時積極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播和知識普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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