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試點的意見》。該意見指出,開展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堅持薪酬分配要同績效緊密掛鉤,向扎根教學科研一線、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向從事基礎學科教學和基礎前沿研究、承擔國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取得重大創新成果的人員傾斜。
薪酬制度是績效觀和人才觀的集中折射。長期以來,我國高校與科研機構的薪酬,基本上都采取“基本工資+績效+津貼”的制度。其中,績效主要考核教師、科研人員發表論文的數量與期刊檔次,以及申請課題的層次、經費數量;津貼則主要依據教師、科研人員的學術稱號、頭銜。這樣的薪酬制度,曾在一段時間起到了激勵教師、科研人員爭相發表論文、申請課題的作用,但在長期施行的過程中,也形成了教師、科研人員管理與評價中的“唯論文”“唯獎項”“唯帽子”等傾向。這導致部分高校出現不同程度的“重學術研究,輕人才培養”等問題,助長了部分青年教師、科研人員的急功近利之風。
近年來,我國一直在推進高校與科研機構“破五唯”人才評價改革,其中的關鍵之舉正是薪酬制度改革。該項改革意在通過構建更科學、更符合教育與科研規律的薪酬制度,引導教師和科研人員潛心教育與科研工作。逐步建立激發創新活力、知識價值導向、管理規范有效、保障激勵兼顧的薪酬制度,作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事業發展的重要抓手,激發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創新創造活力。
推進薪酬制度改革,宜建立專業共同體,進行專業同行評價。如何評價教師與科研人員的實際教育貢獻與科研貢獻,是建立基于實際貢獻的薪酬制度的重點與難點。要破除“唯論文”“唯獎項”“唯帽子”等問題,有必要淡化行政評價、強化專業評價。推進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建設,由其以教育與學術標準,對教師、科研人員的教育與學術能力及貢獻作出專業評價。
推進薪酬制度改革,宜探索年薪制,為教師、科研人員提供更大自主空間。要讓教師和科研人員減輕考核負擔,有抵抗教學研究功利化、短視化的底氣與定力,有必要探索符合教育與科研規律的年薪制,讓該群體有時間和空間去做自己感興趣的學術研究與教育教學創新,為“甘坐冷板凳”想要做一流研究的教學科研人員創造適宜、友好的發展環境。
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正當其時。要以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與高質量科研體系為目標,建立與之匹配的薪酬制度,構建良好的教育與科研生態,激發教師與科研人員的創造創新活力,助力教育強國、科技強國和人才強國建設。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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