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鼓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4名
二、招聘報名條件
(一)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素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不限學歷、專業(有法院工作經歷者優先錄用),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計算機及辦公軟件使用等必備的辦公辦案技能,具有較強的邏輯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在各級各類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7、其他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試用期為兩個月,聘用制法官助理試用期工資2600元/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待遇為基本工資3100元/月及績效,并按規定繳納保險,提供早、中餐。
四、招聘程序
1、發布招聘公告。招聘方式采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在本院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應在2024年12月12日17:30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247688754@qq.com。填寫《石鼓區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居民身份證;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采取線上審核的形式,政治部根據招聘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審查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有無違法違紀行為以及本人是否存在不能報考的情形,同時核實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申請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若故意隱瞞情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4、測試。主要包括法律文書寫作及面試。
5、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聘用制法官助理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6、體檢。參照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含毛發檢測)。
7、合同簽訂。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視為放棄。
2、本次招聘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3、石鼓區人民法院對本次招聘擁有最終解釋權。
4、咨詢電話:0734-868736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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