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樟樹市紀委監委工作力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研究,決定在宜春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及職位
本次共選調工作人員8名,其中公務員7名,為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1名,為八級職員及以下,要求干部身份(不含工勤人員)。
具體職位要求詳見《樟樹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范圍
宜春市范圍內(不含中央、省駐市單位)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或八級職員及以下干部(不含工勤人員),合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且符合本次選調要求的以下對象:
1.公務員崗位
(1)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公務員。
(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已經進行登記備案的工作人員。
(3)自2019年后因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劃轉安置在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且在編在崗,并在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的工作人員。
2.全額撥款事業編崗位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進行了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實名制登記的工作人員(不含學校、醫院事業編制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士及以上學位;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
3.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合格);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風嚴謹,敬業精神強,吃苦耐勞,自我要求嚴格,廉潔自律方面無不良反映;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鄉鎮公務員需在鄉鎮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縣(市)單位公務員(參公人員)需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公開招聘的事業編制人員須工作滿2年(含試用期)。其他有服務期限要求的人員需滿服務期方可報考;除應符合在本級機關或現工作單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還須在現工作單位連續工作1年以上;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處罰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的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選調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或聘用后即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
8.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入口”不合規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所涉及的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等計算統一截止到
四、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試用、調動等程序依次進行。各單位要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選調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選調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則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或取消崗位選調計劃。
報名時間:
現場報名:樟樹市內報考人員持以下證件資料到樟樹市紀委監委組織部(樟樹市政府大樓516辦公室)報名,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樟樹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一份(需同時提交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干部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7.個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
8.《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網上報名:樟樹市外報考人員將以下資料進行掃描,將掃描件(PDF格式)及個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發送至指定郵箱(zssjwzzb@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姓名+聯系電話”,如張三137xxxxxxxx。
1.《樟樹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一份;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一份(需同時提交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組織部門蓋章的公務員錄用審批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掃描件,或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實名制登記表掃描件;
5.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
6.《干部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份;
7.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備案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8.個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
9.《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
(二)資格審查
由樟樹市委組織部、樟樹市紀委監委、樟樹市委編辦、樟樹市人社局組成工作組,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名人員與公告及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筆試
主要測試參選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確定各職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遇末位同分,則一并入圍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和崗位適應性等方面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由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專業素養、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產生的職位空缺,遞補一次。
(七)公示、試用、調動
考察結束后,按照1:1比例確定擬調人選,擬調人員在“樟樹發布”“藥都組工微訊”“廉潔樟樹”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平臺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進行試用,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
五、有關要求
1.公開選調工作由樟樹市委組織部、樟樹市紀委監委、樟樹市委編辦、樟樹市人社局做好考試相關工作。
2.本次考試接受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95-7353353;咨詢電話:0795-7333876。
3.未盡事宜由樟樹市委組織部、樟樹市紀委監委、樟樹市委編辦、樟樹市人社局解釋說明。
中共樟樹市委組織部
樟樹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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