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公證處(以下簡稱來賓市公證處)是來賓市司法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為滿足來賓市公證處公證服務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來賓市公證處公證工作人員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來賓市公證處公證員1人,公證員助理2人。如公證員崗位無人報名,則公證員助理招聘人數增加至3人。
二、招聘條件
應聘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報名公證員崗位的人員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八條規定的任職條件或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員執業證書且符合在來賓市公證處任職公證員的條件要求;報名公證員助理崗位的人員應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報考的;
4.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規定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31日前。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3.報名資料:
(1)《來賓市公證處2024年公開招聘公證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需填寫打印并在“個人承諾”處本人親筆簽名確認;
(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
(3)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或取得公證員資格相關文件。
4.報名要求:
(1)以上材料請以掃描件形式(報名表同時提供Word可編輯版本),合并壓縮后發送至郵箱:lbsgzc@163.com ,郵件主題統一命名為“姓名+應聘來賓市公證處公證工作人員+報名材料”。
(2)報名人員應提供準確無誤的聯系電話并及時接聽。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取得聯系的,由報名者承擔相應后果。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經資格初審合格的,電話通知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并在來賓市司法局官網公布復審和面試名單、具體時間及地點。
(三)面試
1.資格復審于面試當天進行。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法律職業資格證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面試前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通過后即開展面試。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按棄權處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四)體檢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核人選1:1的比例,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通過電話方式通知體檢人員,并在來賓市司法局官網公布體檢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及地點。
體檢人員須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五)考核
按計劃招聘人數與考核人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并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員。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參加考核的,按棄權處理,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經面試、體檢、考核結果合格后,在來賓市司法局官網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公示期限為7天。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來賓市公證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辦理擬聘人員的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決定是否繼續簽訂聘用合同。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到來賓市公證處報到,未經來賓市公證處批準而延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七)崗位遞補
對于因體檢、考核不合格、考生棄權等造成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遞補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八)薪酬待遇
本次所招聘人員為合同制員工,獲聘人員將與來賓市公證處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符合公證員任職條件的,聘任為公證員,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4500元/月(含工資和“五險”個人繳納部分)+浮動績效薪酬(績效工資標準按來賓市公證處有關制度執行);符合公證員助理任職條件的,按照準公證員進行培養,聘用為公證員助理,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3000元/月(含工資和“五險”個人繳納部分)+浮動績效薪酬(績效工資標準按來賓市公證處有關制度執行)。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按來賓市公證處有關標準執行。其他福利待遇: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帶薪年休假等。
四、其他
(一)應聘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填報信息不真實、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應聘人員對參加本次公開選聘有疑問的,報名期間可致電來賓市公證處咨詢。
咨詢電話:0772-4258530/4298885;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節假日除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來賓市公證處負責解釋。
附件:來賓市公證處2024年公開招聘公證工作人員報名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公證處
2024年8月2日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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