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和《關于規范玉溪市事業單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等文件規定,玉溪市紅塔區財政系統事業單位2024年計劃面向高校招聘12名優秀碩士研究生作為財政系統干部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2024年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性別 |
專業或方向 |
具體聘用單位 (各招聘1人,按綜合成績選擇聘用單位) |
財務管理崗(男) |
6 |
限男性 |
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稅務學、審計學;及相近專業 |
玉興街道財政所、玉帶街道財政所、李棋街道財政所、春和街道財政所、洛河鄉財政所、紅塔區非稅收入管理局。 |
財務管理崗(女) |
6 |
限女性 |
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稅務學、審計學;及相近專業 |
鳳凰街道財政所、高倉街道財政所、大營街街道財政所、研和街道財政所、小石橋鄉財政所、北城街道財政所。 |
三、其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
3.2024年7月31日前須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畢業證、學位證;
4.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5.在紅塔區財政系統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錄用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嚴重違紀被取消考試資格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整個招聘期間,應聘人員所填寫的內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須全面、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無論任何環節,如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考試考核及聘用資格。
招聘期間如有放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者,按成績依次遞補;公示之日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招聘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報名考試考核工作進行適當調整,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
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填寫《玉溪市紅塔區財政系統干部人才報名表》,連同報名材料以掃描的方式制作成電子文檔(格式為JPG或PDF,圖像清晰)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yxhtczj@126.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招聘崗位+姓名+學歷。
報名材料:
1.《玉溪市紅塔區財政系統干部人才報名表》(附后);
2.《基本信息表》;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蓋有畢業院校公章);
4.身份證掃描件;
5.成績單(需蓋有畢業院校公章);
6.在線學籍報告;
7.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擔任干部情況、論文發表情況、課題研究情況(含立項書、結項書等相關資料)等。
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二)考試考核
1.初選
招聘崗位數與實際參加考試考核人數超過1:5比例的崗位,先進行初選,即綜合考慮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學位、學業水平、獲得獎勵、擔任學生干部等因素并逐項評分,根據初選成績由高到低按1:5比例確定參加綜合面試人員;不超過1:5比例的崗位,全部報名審查合格人員參加綜合面試。
2.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時間:2023年12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綜合面試地點:紅塔區,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面試內容: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招聘崗位要求具備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總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綜合面試成績=綜合成績,設置最低綜合成績合格線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如因綜合成績并列導致符合服務條件人數超出招聘人數的,對末位并列人員進行加試,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數高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加試內容另行通知)。
3.住宿安排:對于非紅塔區籍應聘人員,由紅塔區委人才辦為參加綜合面試人員提供人才驛站2晚的免費住宿。
(三)簽訂就業協議
考核結束后對綜合成績進行公示,根據綜合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同時查驗網絡報名材料原件(收復印件一份)。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若逾期不簽訂協議的,按自動放棄處理;簽訂協議后放棄或提出解約的,支付對方違約金3萬元。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提供《人才報名表》(A4紙雙面打印)、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畢業證、學位證、相應的資格證書、任學生干部情況、獎懲情況、課題發表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復審不合格或未能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首次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在5個工作日內可由報考者本人提出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詢社會信用記錄、查詢違法犯罪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了解考察對象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最終形成考察認定結論。
(七)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所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限內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故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按違約處理。
五、相關待遇
(一)福利待遇
招聘人員為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享受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等待遇。
(二)培養選拔
聘用人員作為玉溪市紅塔區財政系統專業化干部人才;應聘到財政所的人員,由各(鄉)街道負責具體管理。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者須留下有效聯系方式,并及時登錄玉溪人才網,了解招聘工作的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若因報考者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自負。
(二)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在報考工作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出,取消考錄資格。
(三)如聘用人員未能按時取得報名條件中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書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情況的,以及約定時間內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本公告由玉溪市紅塔區財政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
1.玉溪市紅塔區財政局:0877-6169266、18187724397(張老師)、15096783090(何老師)
2.玉溪市紅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2025135
監督電話:0877-6130815
中共玉溪市紅塔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玉溪市紅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玉溪市紅塔區財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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