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長三角分中心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我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人數和崗位要求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長三角分中心2022年度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對象為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軍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人員。
(一)應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國內應屆畢業生能如期畢業且順利取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應屆畢業生能提供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
(二)應聘人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應具備3年及以上的工作經驗。有關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三)工作態度積極,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知識技能。
(五)具備與崗位職責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
(六)具有較好的溝通交流能力、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七)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八)身心健康、吃苦耐勞,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九)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體以招聘崗位信息表為準。
(十)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藥品審評員或檢查員崗位上因嚴重違反紀律或不當履職被取消審評員或檢查員資格的;
4.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
5.曾在藥品注冊過程中提供虛假數據、資料、樣品或者有其他欺騙行為受到查處的;
6.其他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情形。
五、人員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均為事業編制人員,工作地點在上海,與我中心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使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檢查長三角分中心網上報名系統,請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址(http://jjrcksbm.zjw.sh.gov.cn/website/ecloudform/2204260847),按照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提供報名材料。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7日24:00。
(二)資格審查
我中心結合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筆試。我中心將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應聘人員可登錄報考網站查詢。在面試階段將進行資格復審,核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1.醫學審評崗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需達到3:1。
2.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聘人數的比例需達到5:1。
如未達到開考比例,我中心將研究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和聘用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和聘用后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者提供虛假資料、個人檔案不真實的,我中心可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式進行,地點在上海。筆試、面試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未獲得考試資格者不發通知。考試不指定教材、輔導用書、復習大綱或復習資料。
1.考試評分規則。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合格成績均應高于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才能進入下一環節。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在筆試前反饋是否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原件。
3.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擬聘人員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數少于規定比例人數,按實際人員參加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進行公告,未進入面試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證明材料原件。
(四)考察、體檢
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考察、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總成績遞補人員進行考察,但遞補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崗位擬招聘人數。考察前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
考察一般采取工作能力調研、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我中心統一組織安排體檢。考察、體檢結果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
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入職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原則上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到崗工作并辦理完成各項入職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注意事項
(一)僅限報考1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告知有關回避和利益沖突的情形,故意隱瞞上述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凡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直屬單位、長三角區域藥監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內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領域相關企業從業,并且從事的工作范圍與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人員,不得參加應聘。
(四)本次所公布崗位的學歷要求為應聘者最高學歷,應聘人員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需取得學歷和學位。
(五)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分中心將通過郵件、短信或者電話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六)應聘人員應當配合分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個人、所在單位或原任職單位原因導致考察工作無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的,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應聘人員為應屆畢業生的,入職前應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人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入職時須已獲得相應資格,同時提交離職證明,因個人或單位原因無法提交證明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021-58338589
聯系郵箱:ypcsj@nmpa.gov.cn
監督電話:021-68825066
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長三角分中心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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