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二、招聘數量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2016年哈爾濱市政法干警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三、公告發布網站
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hrblss.gov.cn)
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
(http://www.hrbsf.gov.cn)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4.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或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海外留學人員;
5.報考年齡35(含)周歲以下(以報名日期為準)。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5.現役軍人;
6.2017年(含)以后畢業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考生可在公告網站下載《哈爾濱市司法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認真填寫后,參加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考生需攜帶報名登記表一份(貼照片,另帶4張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證件照片)。同時,現場簽定《誠信承諾書》,在資格確認時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
本次考試報名費100元。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與報名合格人數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達不到1:3的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3:30時至16:30時)。
2、報名地點:哈爾濱市司法局一樓(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香坊大街160號)
3、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4、報考人員必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
5、咨詢電話:0451-85891017。
6、報名后的各個環節,均在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http://www.hrbsf.gov.cn)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看信息,以免影響考試。
7、政策加分
依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關于加分的相關政策,到農村基層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3年內報考的,本次招聘筆試成績加5分;服務期滿被評為優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鄉基層公益性崗位工作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可享受項目生相關待遇。報名時,由市司法局對政策加分現場審核,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計算時限以報名時間為準)
(二)考試
本次招聘,筆試及面試均由哈爾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為準。
(2)筆試科目及分值:筆試分為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滿分共計200分。專業科目150分,公共科目50分。專業科目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公共科目主要測試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兩科目共一張試卷,考試時長為150分鐘。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如本人身份證丟失,可持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其它證件無效。如因證件不全,無法參加考試,責任自負。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準帶入座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4)查詢筆試成績。筆試結束一周后,請登錄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查詢。
2.資格確認
(1)資格確認面試人選。筆試結束后,將筆試卷面成績與政策加分合成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對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設定筆試合格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也可進入面試;既達不到比例又達不到合格線的取消此崗位招聘。
(2)擬進入面試人選需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請關注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公告。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人員需攜帶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海外留學人員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海外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上公布3個工作日。面試前如有缺考,將從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
3.面試
面試采取情景模擬方式進行,測評其專業實際運用能力。教師崗位按所報考崗位專業內容進行課堂教學設計并說課。面試當日出現缺考者不影響其他考生面試。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達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體檢和考核
考試結束后,考生的筆試成績(含政策加分)和面試成績相加合成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選。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體檢考核人選,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
(一)體檢
體 檢由哈爾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統一組織擬錄用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 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哈爾濱市司法局會同體檢醫院確定。考生須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 檢。對體檢過程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爾濱市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核。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崗位可以在報考同一崗位且進入面試合格人選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通知。
七、辦理試用期手續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市司法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考務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考核、體檢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不守承諾或違紀違規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規定對其處理。
特別提示:
哈爾濱市司法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哈爾濱市司法局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16年哈爾濱市政法干警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哈爾濱市司法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誠信承諾書
來源:
http://www.harbin.gov.cn/info/news/index/detail/431928.htm
為防止簡歷投遞丟失請抄送一份至:boshijo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應聘職位名稱+姓名+學歷+專業+中國博士人才網)
中國-博士人才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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