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郴州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郴人才發〔2019〕4號)、《關于建設重要人才高地推動郴州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郴辦發〔2021〕25號)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實施方案》(郴人才辦發〔2022〕1號)等文件精神,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核準,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49名,F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
計劃招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49名,具體公開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相關事宜可通過以下指定官方網站查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郴州市衛生健康委門戶網站(http:// wsjsw.czs.gov.cn)。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1)報考年齡如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名稱(全稱)填寫。報考專業參考《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提出意見報市衛生健康委研究決定。
6.2022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住院醫師規培證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按時取得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崗位要求中工作經歷、資格、職稱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2年4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碩士研究生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次類推);
8.已納入郴州市(含縣市區)編制管理的在編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資料原件掃描件壓縮打包以電子文檔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郵箱: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3.報名時間。2022年4月27日12:00至5月15日17:30。
4.報名資料(掃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
(2)《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需手寫簽名后掃描)。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電子版(標注報考崗位及姓名)。
(4)所有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學歷查詢網站“http://www.chsi.com.cn”打。。
(5)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通過學歷查詢網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籍證明》(附件3)。
(6)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7)醫師崗位須提供醫師資格證原件,如已注冊另提供醫師執業證原件(須在有效注冊期內),因未就業導致無法注冊,但還在國家規定的注冊有效期限內,可不提供注冊證明材料。
(8)護理崗位須提供護士資格證、護士執業證原件(須在有效注冊期內)。
(9)有住院醫師規培要求的崗位須提供住院醫師規培證原件(未取得規培證原件的須由規培基地提供包含規培起止時間及規培專業的相關合格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10)有職稱要求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原件。
(11)有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單位相關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和以下三種材料之一:同期工資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社保部門出具的同期社保繳費記錄、同期聘用(勞動)合同。
(12)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所在單位(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4)。
請將以上報名資料進行掃描、打包壓縮成一個壓縮包文件,壓縮包及郵件命名為“崗位名稱+姓名”,如“醫學影像醫師+張三”,發送到報名郵箱。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填寫《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手寫簽名掃描。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個人報名信息、報考崗位信息等是否準確無誤,一旦通過遞交確認,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報名時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確保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真實、準確。
(3)報考人員請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查看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如遇聯系方式變更,須及時告知用人單位。
(4)本次公開招聘不設置開考比例。無人報名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上另行公告。
6.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準考證領取方式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上另行公告。
(二)資格審查
1.報名時,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公告》,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初審不合格。
(三)考試
(1)考試時間及地點。考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2)考試對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
(3)考試方式。考試方式分為結構化面試或直接考核;具體崗位考試方式詳見《崗位信息表》(附件1)。
(4)考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能力素質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5)成績及排名。結構化面試方式的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小組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評委小組人數,即為考生考試成績?荚嚦煽儚母叩降瓦M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按以上方式統分,當出現報考同一崗位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時,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本組評委小組評分總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當評分總分仍相同的,則按給予考生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直接考核方式的按照具體考核方案實施。
(6)考試成績將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
(四)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同一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郴州市衛生健康委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及要求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考察資格。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疾熘攸c是其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疾旃ぷ饔捎萌藛挝患捌渲鞴懿块T組織實施,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六)研究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七)公示
經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的試用期由招聘單位按有關政策確定。
四、疫情防控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公開招聘工作。
1.堅持“誰主辦、誰負責”原則,由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和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將物資保障、人員配備、場所消毒、健康識別等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在考試、體檢、考察各環節。
2.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及時申領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通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領),持續關注自己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并進行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診療和排查,保證參考時身體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國(境),盡量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出行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考生應在考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建議考生在無禁忌的情況下按“應接盡接”原則,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4.提前打印好考試前24小時內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信息和彩色截圖(包含個人相關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試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確保打印的圖片信息完整、清晰。
5.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的考生,且無不得參加考試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時應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隊,保持人員間距(1米線間距),主動掃“場所碼”,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核酸檢測報告配合查驗,接受體溫測量。
6.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暫不允許參加考試:
(1)湖南省居民健康碼為紅碼或者黃碼的;
(2)不能提供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場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有發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可疑癥狀的;
(4)考前28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5)考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域所在市州旅居史的;
(6)考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旅居史的;
(7)考前28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8)考前21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9)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外省入郴的健康碼綠碼行程卡帶星人員,參照無癥狀黃碼人員管理,其他特殊情形人員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是否可參考。
7.報名和考試期間所有考生應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考試期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8.考試期間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等癥狀的,須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是否可以進入。
9.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管理,保持人員間距。
10.所有考生應自覺遵守防疫部門有關涉疫健康管理規定,自覺遵守考試防疫規定和要求,考前查驗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如實申報本人身體健康異常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如實提供相關防疫信息和資料。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異常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將取消考試資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考生參加考試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防疫要求,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12.全國中高風險疫情地區查詢方法:
微信關注“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查詢;螯c擊中國政府網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查詢。
13. 考生應同時關注查閱組考部門有關疫情防控規定,配合執行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忌鷳鐚嵪蚪M考部門申報身體健康異常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等防疫信息。
14. 根據疫情形勢變化,隨時調整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五、政策待遇
本次公開引進人才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根據《關于建設重要人才高地推動郴州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郴辦發〔2021〕25號)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關人才引進政策。從市外引進的博士,3年內每年享受6萬元生活補貼,服務滿2年在郴購買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萬元購房補貼;從市外引進、符合郴州高質量發展急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服務滿2年在郴購買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萬元購房補貼。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郴州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735-2368332(郴州市衛生健康委)
;0735-2871958(郴州市人社局)。
七、政策解釋和招聘咨詢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郴州市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咨詢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咨詢電話:
郴州市衛生健康委:0735-2368332
郴州市精神病醫院:0735-2891665;13875502028(李科長)
郴州市第二人民醫院:0735-2812307;13975580683(何科長)
郴州市中醫醫院:0735-2287050
郴州市婦幼保健院:0735-2850906;18107355113(唐科長)
郴州市疾控中心:0735-2233771;18607352596(李科長)
郴州市中心血站:0735-2234489;18973561065(朱科長)
八、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須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負責,用人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6.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辦法為:同一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可依次遞補,但遞補不超過2次,考試成績在70分以下的報考人員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附件1: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計劃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郴州市市直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郴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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