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深化招才引智的若干措施(試行)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強化對區內各類人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和用人單位(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下同)的激勵,最大限度地加快人才集聚,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人才激勵
1.突出國家級人才引領。對濱州經濟開發區自主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的“兩院”院士、有關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專家及相當此層次的專家,山東省“一事一議”頂尖人才、“齊魯杰出人才獎”獲得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引進或入選的一年后,在市級每人200萬元補助的基礎上,區級財政給予用人單位200萬元補助(10%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剩余補助企業與人才分配比例由企業研究確定),按照實際工作年限每年給予40萬元補助,連續發放5年。
2.聚焦省級人才培養引進。對濱州經濟開發區自主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有關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專家,泰山產業領軍人才、“齊魯杰出人才提名獎”獲得者、山東省“外專雙百計劃”及其他相當此層次的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引進或入選的一年后,在市級每人補助10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給予用人單位100萬元補助(10%獎勵企業主要負責人,剩余補助企業與人才分配比例由企業研究確定),按照實際工作年限每年給予20萬元補助,連續發放5年。
3.實施大學生集聚計劃。當年在濱州經濟開發區用人單位就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當年通過區用人單位首次在濱州繳納社會保險)和首次到濱州經濟開發區自主創業(當年通過我區用人單位首次在濱州繳納企業社會保險,在企業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學歷和學位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發放生活補助。在市級給予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2000元生活補助的基礎上,區級向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發放每月3000元、1000元生活補助。區級生活補助經考核認定,按照社保繳納月數,次年年初統一發放上年度補助,連續發放3年。
對全日制大學本科生,按照濱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萬名大學生進濱州,百名碩博士進事業單位”的實施意見(試行)》(濱人組發〔2019〕6號)要求,區財政承擔500元/人/月的補助資金,按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要求予以發放。 當年新引進并通過濱州經濟開發區用人單位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曾在濱州市通過其他縣區用人單位交過社會保險的全日制碩博士的補助按上述標準的50%執行。中科院所屬研究所全職來區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當年度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名的高校大學生以及屬于“雙一流”建設高校大學生的補助標準提高50%。
二、支持引才主體
4.支持高層次人才申報。通過濱州經濟開發區申報省級及以上重點人才工程,通過市審核并報至省有關主管部門評審的,每成功申報1人,獎勵申報單位5萬元(其中20%獎勵申報單位負責人)。此項獎勵機關事業單位。
5.支持引進大學生。區內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及區屬國企)當年度每全職引進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當年通過我區用人單位首次在濱州繳納社會保險,下同)、3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15名全日制大學本科生以上學歷人才或30名全日制專科大學生以上學歷人才(或15名濱州醫學院、濱州學院、濱州職業學院等我市應屆大學畢業生),均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其中20%獎勵用人單位負責人)。每個用人單位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
6.支持柔性引才。柔性引進省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根據合作項目情況簽訂協議(人才每年在用人單位工作不少于2個月),合作期滿1年以后,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每引進一名人才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補助10萬元(其中20%獎勵用人單位負責人,50%獎勵人才),每個用人單位當年度柔性引才補助總額最高20萬元。
三、優化人才環境
7.加強企業管理人才獎勵。對形成濱州經濟開發區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00萬元以上的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總部經濟企業的高管(每家企業不超過3名)按照其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地方財政留存部分的100%給予獎勵,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單個企業的獎勵對象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該企業對本區財政貢獻的20%。本項獎勵資金直接劃入個人賬戶。
8.落實人才公寓優惠政策。具有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人才,且在開發區、濱城區范圍內無房產(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無住房),在開發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可以申請入住中海匯智人才公寓,3年為一個租期,第一個租期租金按50%繳納(全日制大學本科生及以上學歷第一年租金免費),第二個租期租金按70%繳納。
9.實施高端人才安居。濱州經濟開發區自主申報入選或全職引進的省級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均可享受精品公寓三年免費入;我區用人單位全職引進的博士(當年通過我區用人單位首次在濱州繳納社會保險),可享受一年內整租公寓免費入住。一年后,博士繼續入住整租公寓的,按照中海匯智人才公寓入住規定執行。
10.開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動”。根據工作需要,對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當年度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名且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畢業生以及“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生,參加我區公開招聘可免筆試,經面試和考察合格的,可直接聘用為管委會工作機構(中心)、公司專業技術人員。根據全區企業的人才和用工需求,適時組織參加各類人才招聘活動。
本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文中所述的市級人才獎勵,以濱州市最新政策為準。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往人才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稙I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獎勵實施意見》(濱開管發〔2017〕53號)和《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加快企業高質量發展獎勵政策(試行)>的通知》(濱開管發〔2019〕15號)中涉及人才獎勵方面的政策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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