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修訂后的《安徽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正式發布。記者了解到,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打通創新發展的“最后一公里”,安徽省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
轉化科技成果,今后可以“輕裝上陣”。按照規定,政府設立的高校、科研院所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不需要審批或備案。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不上繳國庫。相關部門在對高校、科研院所及下屬單位進行績效考評時,將把成果轉化情況作為評價指標之一。
收益分配制度將更加合理,科研人員可以獲得豐厚的回報。按照規定,以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方式轉化,科技人員可從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實施轉化,從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在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中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于獎勵總額的70%。其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用于獎勵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比例首期可達90%!
安徽省鼓勵科技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創辦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經單位同意,可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在3年時間內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獲得合法收入。離崗創業人員按照規定享受檔案工資繼續調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崗位等級晉升等權利,所承擔的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和基金項目原則上不得中止;在與原單位保留人事關系期間,可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職業年金,連續計算工齡。兼職取得的報酬原則上歸個人,兼職或離崗創業收入不受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
此外,安徽省還鼓勵高校放寬大學生修業年限,允許在讀大學生休學在皖從事科技創業、成果轉化等活動,休學時間可視為其參加實習、實訓、實踐教育的時間。高校應明確支持學生參與創新創業的具體措施。鼓勵高校通過無償許可專利的方式,向學生授權使用科技成果,引導學生參與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合肥晚報 ZAKER合肥記者 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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