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人才,“3”即項目、人才和資金。“人才+項目”,即以項目引才,將“招商選資”與“招才引智”結合,在對招商選資項目的評價中引入人才評價指數,人才評價指數共分成高端人才領銜情況、研發人才占員工總人數比例情況、高層次人才占總人才的比例情況等三個方面,對人才評價指數不高的招商選資項目實行否決。“人才+人才”,即以才引才,對人才協助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按照類別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人才+資金”,即以資金吸引人才,縣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收入的1.5%用于人才投入,并積極籌建科技銀行、建立風投基金等,為人才創業創新提供優質融資服務。
該縣還依托政策資源、高校資源、三校一中心資源和科技平臺資源,做精人才增值服務體系。全縣出臺12項重點人才培養工程等人才開發政策意見,對每一類人才培養、增值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扶持政策。依托高校資源,連續九年開展企業家分行業培訓,每年舉辦不少于4期企業經管人才高級研修班。向人才發放培訓券,邀請他們參加“三校一中心”舉辦的長興大講堂、雙休日選學等,增長才干。專門安排專項經費,鼓勵行業科技平臺以舉辦技術沙龍、技術研討會、行業論壇等形式,開展技術交流和培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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