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提升創新能力是核心。要全面提升創新能力,關鍵是要有效構建創新平臺,培育創新載體,集聚創新要素,完善創新機制,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體系。
一、著眼于全面提升區域創新能力,強化創新平臺建設
從全省的層面看,需要一個能帶動全省創新驅動發展,作為全省科技創新示范中心、擴散中心的戰略性平臺;從各地看,也需要有一個能帶動各地產業創新發展的戰略性科技創新平臺。要依托現有優勢,整合核心資源,大力提升創新平臺的層次,充分發揮創新平臺的作用。
推進杭州兩個科技城的整合發展,打造接軌國際的戰略高地
以爭創國際一流科技城為目標,從接軌國際創新前沿、集聚國際高端創新要素的高度,整體定位科技城的建設,推進兩個科技城的整合發展。以余杭鎮為中心,兩城合一城,形成科技新城。其中,未來科技城重在科技研發,發展重點在創新鏈上游;青山湖科技城重在產業發展,發展重點在創新鏈中下游與產業鏈的打造;余杭鎮作為支撐科技新城發展的服務功能平臺。建立省級層面的科技新城統一管理體制,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在省域范圍內進行創新資源的空間集聚與優化配置,集聚國內外一流的科研機構、企業研究院、高校研究生院、重點產業研究院、知名風險投資機構等高水平創新資源。
促進高新區的功能升級,建設創新驅動發展的區域性戰略平臺
充分發揮國家級高新區的先導示范作用。杭州高新區(濱江)要整合相關科技園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寧波、紹興、溫州等高新區要加強國際創新資源的引進與合作、創新集群的自主培育,創建全國一流高新區,成為中心城市創新驅動發展的主平臺,促進國家級創新型城市建設。加強省級高新區、產業集聚區和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推進省級產業集聚區創建高新園區,推動有條件的省級高新園區創建國家級高新區,形成高新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支撐性平臺,顯著提升高新區的規模、水平和影響力。
加強各類區域性園區的資源整合,構建產業發展的基礎性創新平臺
按照大平臺、大項目的要求,以培育高新園區、現代產業集聚區為導向,推進區域性各類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資源整合。圍繞園區發展特點強化創新功能,引進國內外一流研發機構,搭建產業技術服務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科技孵化器、科技金融機構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自然資源共享、循環利用的公共基礎設施。嚴格產業和項目準入,高效開發利用空間,走集約化發展道路。優化園區產業結構,加強區域性產業分工,培育區域行業龍頭骨干企業,成為支撐區域經濟發展的創新要素集聚區、特色產業創新示范區。
二、著眼于有效增強產業創新能力,分類優化重點產業技術創新體系
“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是浙江省產業創新體系建設的基本方向和原則,在具體實踐中,要結合浙江省不同重點產業的各自特征,把握關鍵點,使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更為有效地支撐產業發展。
以完善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為重點,構建小企業主導的傳統產業創新體系
小企業主導的傳統產業通常產業技術趨于穩定,產業創新多為現有成熟技術框架下的漸進性創新,如產品性能提升或工藝改進等,而且進入壁壘低,產品同構現象明顯,競爭性強。單個企業既沒有獨立提升產業技術水平的創新能力,也沒有創新的激勵。因此,要著眼于解決產業面臨的共性技術問題,以完善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為重點構建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并注重公共技術平臺的專業化和市場化運行,通過為產業提供技術供給、產品設計、分析測試、驗證試驗、特殊裝備使用、市場信息等公共服務,帶動小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和產品性能,使產業整體具備向價值鏈高端提升的能力。
以新技術改造和新產品開發為重點,構建大企業主導的傳統產業創新體系
大企業主導的傳統產業通常產業壁壘較高,集中度較高,規模效應明顯。盡管技術已趨于穩定,但在產業長期發展中,先發企業會因技術積累所形成的連續創新而獲得壟斷地位,小企業難以在這類產業中獲得優勢。針對我省這類產業集中度不高,骨干企業規模偏小的現狀,創新體系建設的重點要有利于做大做強現有骨干企業。一是通過對骨干企業產品、工藝和關鍵設備的高新技術改造,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業利潤率,實現減能增值、減人增效、減耗增效。二是鼓勵企業做產品鏈延伸,利用企業的現有市場優勢,進一步開發附加值高、行業帶動作用大的新產品,實現與新興產業的有效融合。
以加快成果轉化和產業鏈拓展為重點,構建小企業主導的新興產業創新體系
新興產業由于技術路線尚未明確,存在多種技術路徑的競爭現象,因此多以小企業為主導,且小企業創新極其活躍。這類產業中的創業者多源于科研院所或海歸人員,核心技術研發具有高、精、尖特點,如果運作良好,小企業能快速成長為大企業,甚至帶來大產業。但這類企業普遍面臨兩大問題:一是企業規模小,缺乏創新成果應用推廣的人員、資源及能力;二是配套技術、產業基礎不完備,產品性能并不穩定。如不及早解決,小企業的創新先發優勢將逐步喪失。因此,在這類產業創新體系建設中,應充分強調“單點突破”,爭取在短時間內幫助企業實現創新產品的市場化、規模化,在這個過程中,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和本地配套體系完善應成為關注點。
以強化骨干企業創新資源整合為重點,構建大企業主導的新興產業創新體系
大企業主導的新興產業,技術經驗累積以及產業協作關系對企業的創新能力影響較大,而小企業則缺乏創新優勢。這類產業中的骨干企業,更多制約來自于國內外其他大型企業的技術競爭,如果能夠率先突破關鍵技術,企業已有的市場拓展能力將會帶來企業乃至產業的快速發展。所以在這類產業中,應進一步發揮骨干企業的自主性,以重點企業研究院建設為切入點,鼓勵企業根據自身特色和優勢與科研院所、高校聯合組建技術研發平臺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圍繞產業鏈形成創新資源的整合優勢。考慮到這類產業的規模效應十分明顯,政府在創新政策支持上不宜過于分散,應通過把握若干重點企業來強化產業資源整合和有效利用。
三、著眼于集聚高端創新要素,引進培育各類創新載體
浙江省是個科技資源小省,同時,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自主創新能力相對較弱。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必須進一步突出開放式發展,著眼于集聚高端創新要素,引進培育各類創新載體。
結合重點產業的不同技術特點和需求,引進高端創新要素
創新載體的引進培育必須為重點產業創新服務。紡織、輕工、建材、有色金屬等傳統優勢產業,汽車、石化、船舶、鋼鐵、裝備、醫藥等資金技術密集型和規模經濟產業,生物、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都是我省大力發展的重點產業。具體而言,傳統產業重在運用現代技術提升改造,新興產業重在關鍵技術的突破和全產業鏈的構建;小企業主導的產業重在共性技術服務,大企業主導的產業重在技術領先優勢的確立和保持。要根據這些產業的不同技術特點和需求,分門別類、有針對性、定向地引進培育創新載體,提升創新載體的有效性。
依托各類主體,引進培育創新載體
首先是依托企業培育創新載體。要通過提高企業和企業家的意識,強化激勵機制,促進企業通過與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業合作等多種方式,單向引進或雙向共建獨立或非獨立的具有自主研究開發能力的技術創新組織。其次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創新載體。要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在人才、科研項目、國內外學術交流渠道等方面的優勢,通過各種形式搭建信息交流平臺,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創新載體。最后是依托各類園區培育創新載體。要充分發揮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等各類園區具有的體制優勢、企業優勢、政策優勢和技術優勢等,提升對各類創新載體的吸引力。
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的多元化引進培育模式
充分發揮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能動作用,通過整建制引進、合作設立研發機構、委托研發等多種形式引進培育創新載體,整合國內外創新資源。在新的開放經濟條件下,要特別重視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進行技術尋求型的對外投資,通過獨資、并購、合資、參股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機構,吸收技術溢出、適應目標市場、不斷推進技術研發的國際化;在歐美等科技發達國家設立海外孵化基地,就地利用海外人才,帶土移植引進技術與產業化項目,形成境內境外聯動,尋求新的發展機會,謀求高層次的技術合作和引進;鼓勵企業積極實施“藍眼睛”計劃,大力引進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的海外高端專業技術人才、海外高級工程師和科技創新團隊;增強對企業開展國際科技合作研發和產業化的資助力度,重點支持由企業牽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和合作研究項目。
完善體制機制,促進創新載體的有效運轉
從數量上看,浙江省近年來引進培育的各類創新載體并不算少,但也有相當一部分存在徒有形式、缺乏實效的現象。要深入研究創新載體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提升創新載體的效率。首先,要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解決創新載體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諸如人員編制、職稱評審、發展空間、子女升學等突出問題,使創新載體引得進、留得住。其次,要為創新載體獨立研發能力或獨立市場生存能力的提升提供更全面的服務,包括產業鏈的構建、商業模式的指導、各類要素的支撐等。最后,要構建完善的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機制,增強創新載體發展的動力。
四、著眼于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推進協同創新和創新模式創新
協同創新能有效整合創新資源和創新要素,通過推動創新主體間的深度合作,打破資源壁壘,有效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顯著提升創新能力和效率,是當代科技創新的重要形式,也是中央特別強調、浙江省特別需要的創新形式。創新模式的創新是經濟發展永恒的主題,更需要從戰略層面上予以重視。
將推進協同創新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協同創新是創新模式的創新,是產業層面的創新,具有系統性;它帶動的是一個產業的發展和興起,形成的是一個創新型產業群,具有規模性;它縮短了產業創新進程,使地方經濟率先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具有高效性。同時,協同創新具有自我強化的趨勢,呈現出“先發優勢、后發劣勢”的特征。我省科技資源相對貧乏,最需要通過協同創新來克服科技資源相對不足的約束。因此,要高度重視,把協同創新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一項戰略性工作常抓不懈,從而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先發優勢。
高度重視創新模式的創新
伴隨著新的科技革命和全球化浪潮,企業發展的模式與理念發生了很大的改變,逐步從資源控制向資源整合轉變,從競爭盈利向合作共贏轉變,從自我發展向共同發展轉變,創新理念上也從要素創新向模式創新轉變,協同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全產業鏈以及各類網絡平臺等創新模式不斷涌現。所謂“三流企業做加工,二流企業做產品,一流企業做技術,超一流企業做模式”,說的就是這一趨勢。創新模式的創新是更具有系統性和戰略性的創新,是未來創新的主流和重點。一個創新模式的創新帶來的不僅是一個大企業,更可能因此興起一個大產業。因此,要高度重視創新模式創新,把握創新模式創新涌現出的戰略性機遇。
形成有利于協同創新和創新模式創新的環境條件
協同創新的核心是整合協調,不同于一般意義上依托實體研發機構的創新,具有明顯的虛擬化特征。它和目前已有的創新扶持政策缺乏對應性。同時,協同創新的成效一般有一個啟動和加速過程,不能立竿見影、短期見效。創新模式的創新也有很多的不確定性,對條件的要求具有多樣性,也是現有的政策難以滿足的。因此,要根據浙江省產業和經濟實際情況,積極創新培育和扶持政策,營造有利于協同創新和創新模式創新的氛圍。要有一套發現創新模式創新的機制,對于創新驅動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現象、新模式及時加以引導、扶持,促進其發展壯大。要特別重視領軍人物的引進與培養。領軍人物具有很高的聲譽和社會影響力,是一個領域和產業的權威,他們可以帶來一個精英團隊,可以整合國內外創新資源,可以打造一個新興產業,是最具協同創新能力的科技和產業的引領者。因此,要強化國內外一流領軍人物的引進工作,既要“筑巢引鳳”,更要主動出擊,采取多種措施,多管齊下把他們引進來、留下來。
五、著眼于提高創新實效,完善創新的體制機制
多年來,浙江省科技投入的力度不斷加大,在創新驅動發展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主要表現在科技進步貢獻率不斷提高,好于全國平均水平,科技創新績效的總體水平也處于全國前列等。但也存在創新投入產出的直接績效不高,間接績效進步不快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投入產出的不匹配。要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方式為核心,完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創新投入的產出績效。
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的結構,突出企業的主體作用
目前,科技資源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現象,突出表現在創新過程中,包括科技人才在內的各類創新投入在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之間配置的不盡合理,在政府部門和市場化部門之間配置的不盡合理。具體表現為“三多三少”:高校科研院所占有的多,企業占有的少;高校科研院所發揮作用的多,企業發揮作用的少;計劃配置的多,市場引導的少。如浙江省“人才”大多落戶在高校科研院所,而江蘇等省則主要落戶在企業。浙江省研發項目、發明專利等高校科研院所占有較大比重,而深圳90%以上的研發、研發人員、研發經費、專利申請來自于企業。此外,在創新完成之后,創新成果的利用也不盡合理,主要體現為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以及成果的流動與交易不足。因此,要及時調整科技資源配置方式和結構,在科技項目產生、經費分配、成果運用、人才引進等一系列環節,都要強調市場引導,突出企業的主體作用。
調整完善成果評價機制,形成合理的科研導向
長期以來,高校科研院所因傳統的成果評價體制而造成的科技經濟“兩張皮”現象,是一個非常突出的問題,高校科研院所占有大量的科技資源,卻并沒有發揮與之相匹配的作用,根源也在于此。要通過多種途徑提倡、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傳統的評價機制,形成更為合理的科研導向。首先,要比較清晰地區分研究的不同類型并采用不同的評價標準,同時在不同的研究類型之間應有合理的配置結構。總體上,在高校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研究生的培養結構、各類科研項目的數量結構等方面,應用研究和開發研究應該比基礎研究占有更高的比例。其次,在各級政府部門掌握的科研經費、科研項目等科技資源的分配過程中,特別是在各類學術榮譽、學術稱號、學術獎項等的評審、授予和頒發過程中,也要清晰區分不同研究類型、采用不同評價標準、數量配置上賦予不同比例結構。最后,對目前各級政府部門掌握的各類科技資源,包括各種學術榮譽稱號、人才工程項目、科研獎項等,進行統籌、整合和清理,明確不同的功能定位和評價標準,適當取消一些不必要的項目,慎重設立新項目,淡化科技資源的行政化配置導向,避免各種學術獎項的低水平重復和激勵誤導。
以市場化為導向,完善促進創新的配套政策
要更加注重發揮市場需求對創新的激勵和拉動作用,并從政府投入和財政支持角度完善市場需求端的相關政策。如可在政府采購占GDP和財政預算的比重、政府采購的對象、高技術產品的首購、鼓勵舊技術淘汰和新技術應用的限購和定向采購、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的采購等方面,進行修改完善并加大力度。其次,要完善知識產權的行政管理和保護,強化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保護好企業創新的積極性。要進一步完善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機制、完善企業的考核激勵機制等,增強科技人員和企業創新的動力。第三,要按照企業創新和產業發展本身的規律和需求制定系統化、協調性的扶持政策,避免因為權力和資源的部門化條塊分割而造成的政出多門、互不銜接、協調成本高等問題。總之,營造一種創新更有利可圖、只有創新才能獲得更好更快發展的市場環境,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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