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推進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根據《關于加快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09〕15號)和《山東省引進海外創新創業人才“萬人計劃”實施方案》(魯組發〔2009〕40號)精神,現就引進海外創新創業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重點
圍繞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施“高端、高質、高效”產業發展戰略,打造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沿海高效生態產業帶、沿海高端產業帶、臨港產業帶,振興鋼鐵、汽車、船舶、化工、輕工、紡織、有色金屬、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現代物流十大產業等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大決策和重大科技創新工程,以我省行政區劃內的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和各類園區為主體,面向海外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優先引進具有領軍作用的學科帶頭人和項目負責人,優先引進能夠在我省重點產業領域和關鍵共性技術方面實現突破的實用型人才,優先引進掌握自主知識產權、有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優先引進具有金融管理和資本運作經驗的高層次管理人才。
二、引才標準
“萬人計劃”引進海外創新創業人才分三個層次。
1、第一層次
創新人才主要指有意來我省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引進意向協議或近兩年內回國工作的優秀人才,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能連續為引進單位服務3年以上,每年服務時間一般不少于6個月,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知名企業或金融機構擔任中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各領域創新人才的引進,在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同時,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高校、科研院所引進人才,需具有國際或國內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或者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擁有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等。
(2)企業引進人才,需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產品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豐富的金融管理、資本運作經驗,在業界有較大影響。
創業人才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學位,不超過55歲,并符合下列條件:
(1)擁有的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產業化開發潛力;
(2)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任國際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3)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股權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4)近5年內回國,創辦企業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
2、第二層次
創新人才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碩士學位,在國外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助理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3年以上工作經歷,取得較好工作業績。
創業人才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能夠進行產業化生產且具有市場潛力,在所創辦企業的股權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3、第三層次
各市、各單位急需緊缺的創新創業人才或實用型人才。
三、支持政策
1、第一層次人選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給予每位引進人才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2)授予引進人才“泰山學者海外特聘專家”稱號,享受相關政策。
(3)用人單位為引進人才租用100-150平方米的住房,或給予相應租房補貼。
(4)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可以擔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的領導職務或直接聘任相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主持重大科研項目和工程項目,參與重大項目咨詢論證、重大科研計劃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優先支持引進人才申請政府部門的科技資金和產業發展扶持資金;優先推薦引進人才參加國內省內學術組織,參加我省兩院院士(外籍院士)候選人遴選和各類政府獎勵評選。
(5)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妥善解決引進人才居留、出入境、落戶、醫療保健、保險、住房、稅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等方面問題。
2、第二層次人選享受以下支持政策:
(1)《實施意見》中關于居留、出入境和落戶,醫療保健和保險,住房,薪酬和稅收,配偶就業與子女就學方面的優惠政策。
(2)引進的創業人才,其創辦的創業投資企業,通過山東省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給予支持。
(3)引進到事業單位且符合事業單位聘任工作人員條件的,可根據人選意愿直接錄(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第三層次人選,根據各市、各牽頭單位制定出臺的政策措施享受相關政策支持。
四、申報程序
(一)擬申報人員根據用人單位面向海內外發布的高層次人才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充分接洽。
(二)擬申報人員與用人單位達成合作意向后,按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包括《山東省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申報書》、《合作(創業)計劃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三)用人單位按程序報送申報材料。市屬單位報各市黨委組織部,省屬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各類園區分別報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統一報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小組辦公室。中央駐魯單位直接報送。
五、相關事宜
1、自公告之日起受理申報材料。
2、政策查詢、表格下載以及其他相關事宜,請登錄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http://www.sd.gov.cn)查詢。
3、聯系部門:
山東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小組辦公室
電話:86-531-82907727 傳真:86-531-82907789
電子信箱:sdsrcc@126.com
山東省教育廳
電話:86-531-81916661 傳真:86-531-86109571
電子信箱:rsc711@126.com
山東省國資委
電話: 86-531-85103717 傳真:86-531-85103756
電子信箱:gzwgbc@126.com
山東省科技廳
電話: 86-531-82629652 傳真:86-531-82629715
電子信箱:kjt2010@163.com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電話: 86-531-86062146 傳真:86-531-86109704
電子信箱:sdlx@sdrs.gov.cn
山東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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